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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先容
同年,顾先生在一次运送货物的过程中,不慎将一位骑自行车的人撞倒造成重伤,虽及时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去世亡。逝世者的医疗及掩埋费共计8500元。于是,顾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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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从事个体运输的顾先生将本人购置的一辆黄河牌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和汽车运输承运责任保险,缴纳保险费2000多元。在投保是,顾先生的汽车并没有带挂车,但在后来的运输进程中,顾先生又增加了挂车,但并未将此事告知保险公司。
首先,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车辆未带挂车,保险公司只能按未带挂车的车辆收费;其次,汽车加带挂车时增加了新的危险,而这种危险是保险公司承保时未考虑在内的;再者,顾先生增添挂车,并未告诉保险公司更改保单,也未承担挂车保险的保险费用。《中华公民共跟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14条规定:"保险标的假如变更用途或者增长危险程度,投保方应该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划定补交保险费。投保人如果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变造成的丧失,澳门二肖二码,保险方不负赔偿义务。"因而,保险公司对顾先生的请求不能予以抵偿。
但保险公司拒绝了顾先生的索赔恳求,理由是该车在投保时未带挂车,保险公司只能对未带挂车的汽车负责抵偿责任。但顾先生坚持认为,闹事伤人的是保了险的汽车,visunos.com,而不是挂车,同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并不规定增加挂车后发生的以外事变的损失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的人在承保时也不特别讲明。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车系: 取舍车系 *
摘要: 案情介绍 1999年,从事个体运输的顾先生将自己购买的一辆黄河牌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任务险跟汽车运输承运责任保险,缴纳保险费2000多元...